关于天津自然博物馆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社会化工作人员
面试环节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量:8350
根据天津自然博物馆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本次公开招聘面试环节,相关安排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已通过资格复审并在报名系统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带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综合总成绩。请考生保持关注北方人力资源网站及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相关事宜将另行发布通知。
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全体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面试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1、全体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公告附件2),填报面试当日及面试前7天的体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面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全体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面试时须提供面试前2日内采样(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及以后)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未携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全体考生应及时完成“天津健康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面试当日均为绿码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4、“天津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橙码或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但尚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前7天内每日体温监测有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面试当天持面试前2日内采样(采样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及以后)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6、入场时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入场时须提供含金盾的天津健康码或有效疫苗接种凭证,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应说明原因并配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8、面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面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9、疫情期间,考生面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面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考生要及时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10、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天津自然博物馆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天津自然博物馆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