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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
派遣至河东区民政局派遣员工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量:12856

因工作需要,招聘6名工作人员,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河东区民政局工作,相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数量:

岗位一:社区工作者事务所(4人)

在区、街两级管理下,发挥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的机构作用,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做好社区工作者的人事业务、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天津市户籍,党员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1人)

申请社会救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天津市户籍,党员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三:住房保障工作人员(1人)

负责住房保障审核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天津市户籍,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及社会救助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

1、岗位一及岗位二应发工资4050元, 岗位三应发工资5230元;

2、五险一金;

3、防暑降温费、冬季采暖补贴等法定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安排

四、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可发送简历至邮箱bfkf3zp_2021@163.com,主题格式注明“应聘河东民政岗位X+姓名”。

我们将在收到简历两周内,与经筛选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联系,期间不接受电话及来访咨询。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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