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话务员
资格复审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8 浏览量:10229
鉴于天津市新发疫情,为有效保障考生安全,减少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资格复审工作改为线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一、资格复审形式
采用邮件形式,由招考部门查阅电子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将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本人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亲笔签名)做成PDF扫描件或JPG、JPEG、PNG等图像格式,发送至tjstyg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准考证号”。
二、时间安排
邮件发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7:00,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发送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二代)原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本人页原件;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5.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照以上时间、格式等要求,将资格复审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发送邮箱的,不得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3.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人)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及相关防疫要求。
6.资格复审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22-2423699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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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