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考公告

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重新启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量:11185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工作安排,决定重新启动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相关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时间

2022年11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

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11月10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我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应提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天津数字防疫”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外省市考生填报健康信息时,“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报考单位所在地填写(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08号),待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准考证下发后,按考点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及时予以更新。

(二)考生应提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天津数字防疫”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考生应提前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对所填健康信息进行承诺,实时检测健康状况,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交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和《流调表》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一)第一类情形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少7日后),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考前7日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下同)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疫情防控规定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持“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二)第二类情形

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日内无低风险区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阳性感染者、疑似病例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与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小于37.3℃,下同)可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考前7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前7天内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间隔至少24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当天,虽持考前7天内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上述发热、干咳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医护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隔离单独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试承办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当天,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三)第三类情形

1.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

2.处于中高风险区或在治疗期、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

3.天津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

三、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入场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三)天津健康码“绿码”;

(四)进入考场时上交1份经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承诺书》、《流调表》;

(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未接种疫苗考生,需在现场进行登记);

(六)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需本人签字,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七)按照前款提示需要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

四、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期间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因现场需核验考生身份及疫情排查材料,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免人员聚集;

(二)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三)除核验身份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试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生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考点医护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隔离单独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五、主动进行健康追溯

(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10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考试承办单位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报告电话:022-86284646。

(二)隔离单独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除需进行10天健康监测外,应于考后第二日、第四日进行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核酸结果。报告电话:022-86284646。

六、特别提示

(一)《承诺书》、《流调表》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报考人员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10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考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津云”APP“战疫”了解疫情防控措施)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核酸检测结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

(六)考生应遵守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考试组考部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有义务密切关注招考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

附件1:《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2022年11月3日

 

  • 个人登录
  • 企业登录

  • 个人注册
  • 企业注册
  • 注册邮箱
  • 输入密码
  • 确认密码
  • 姓名
  • 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