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考公告

关于宝坻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量:2946

根据宝坻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安排,自2024710日(星期三)起,已参加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自主查询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以现场提交材料的形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各招聘单位关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宝坻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1),请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二、材料要求

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字);

2.身份证(二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页复印件1份、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属于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所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或注明具备相关证书条件可放宽相应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且满足相应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6.《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要求附本人证件照,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

7.符合以下情况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经历业绩报告表》1份(见附件3,要求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

1)所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且满足相应年限的;

2)所应聘岗位未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相关条件,但本人具备工作经验。

注:

1.请于2024718日前,将《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文件和《经历业绩报告表》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如涉及上述情况须填写的)一并发送至邮箱:bfrlgsjn@tj-nhr.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2.上述资料涉及打印复印的,一律要求使用A4纸;需要填写的,应按要求进行填写,提交的资料应保证清晰、完整。

三、有关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本人承担;凡资格复审未能通过的,按照要求取消应聘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3.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须本人亲笔手写《应聘人员放弃声明》(见附件4),并于2024716日前将《应聘人员放弃声明》扫描件发送到所应聘单位的指定邮箱。凡未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且未提交《应聘人员放弃声明》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审核结果不通过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不满足面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进行一次递补,如笔试成绩排名并列,则一并递补。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资格复审相关安排事项如有临时调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请注意接听或查收。

 

 

附件:

1.《宝坻区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环节应聘人员须知》

2.《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3.《经历业绩报告表》

4.《应聘人员放弃声明》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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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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