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量:4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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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天津市公安局批准,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参照人民警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流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及拟聘人员公示等环节,由天津市公安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说明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3、具有本市户口;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0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三十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标准;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9、满足附件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设置的报名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8)现在职天津市公安文职。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11月21日开始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11月30日9:00至12月7日17: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职业能力测试》涉及常识判断、时事政治、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
《综合知识》涉及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2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8年12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与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体能测试的实际人数进行测试。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地点: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安排将于2018年12月19日在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号:bfrlzp)上发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当日,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在规定集合时间内未进场点录人员记为缺考,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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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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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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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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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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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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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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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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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3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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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环节合格人员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考生可于2018年12月26日在网站报名系统查看进入面试环节状态。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同时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
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7: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9年1月3日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六)综合总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
2019年1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七、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由天津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递补规则
招聘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各单位进行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薪酬标准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3140080(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天津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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