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考公告

2019年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
综合成绩查询及体检考察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量:8824

一、综合成绩查询

综合成绩查询系统已于2019032712:00开通,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查询方法:

1、考生登录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2、点击公告窗口进入报名平台

3、考生登录个人账号

4、点击【我的报名】

5、点击考试窗口进入个人页面

6、点击面试岗位中的【查看报告】查询综合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

经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缺项者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一)体检通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体检时间:201943日上午8:00

2、体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天津市公安医院一楼门诊大厅。

3、体检材料及体检费用

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专用表》(见附件)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天津市公安医院一楼门诊大厅现场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用为280/人(自备现金)。

附件:《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专用表》

附件填写说明:表格仅需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及血型,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请勿填写他项,误填会导致表格作废。

4、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要空腹(禁食禁水);

28:00集中到体检单位验证、签到后,集中开始体检,严禁迟到;

3、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现场申请延期体检,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束后,请将《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专用表》和《化验单》交到医院;

6、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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