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综合成绩查询及体检考察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量:7449
一、综合成绩查询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综合成绩查询系统已于2020年12月22日9:00开通,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查询方法:
1、考生登录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2、点击公告窗口进入报名平台
3、考生登录个人账号
4、点击【我的报名】
5、点击考试窗口进入个人页面
6、点击面试岗位中的【查看报告】查询综合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
经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缺项者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两项同时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
(一)体检通知
1、体检时间:
12月27日周日早7:00至8:00,集合时间当日早6时40分
2、体检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
3、体检要求:
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按照体检时间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宁河区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至天津市宁河区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中心现场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用为340元/人。
附件:《宁河区流行病学调查表》
同时携带一张1寸个人免冠照片,背面提前写好姓名。
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要空腹(禁食禁水);
2、当日早晨6点40分集中到宁河区医院门诊楼东侧集合,提前将《流行病调查表》填写好,严禁迟到;
3、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现场申请延期体检,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前,请将《宁河区流行病学调查表》交给医院;
6、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宁河区流行病学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