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考公告

2017年天津市河东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2  浏览量:25294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打造专业化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河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5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网站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年龄符合岗位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党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党务工作经验及退役军人优先;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社区党务工作者。从事社区党务工作,主要负责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及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河东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7月3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进行查询。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经初审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将在笔试开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费;经初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者将无法打印,报名费不予退还。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考试费用: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报名费45元。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及党的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9:00至11: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7年8月2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及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详见附件《2017年天津市河东区社区党务工作者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资格复审现场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2017年8月15日9:00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及考察须知详见《2017年天津市河东区社区党务工作者体检及考察说明》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022-23140070转8100(北方人才)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300961(组织部)
                022-24151023(民政局)
  监督电话:123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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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民政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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