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考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2  浏览量:48563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报名网站)。
四、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5〕60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协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不设见习期,2018年需参加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当选后任期三年,落选自动解除协议;社区工作站人员聘用后见习期为一年。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登陆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查询《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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